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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華時報訊(記者裴曉蘭)3歲的小鑫(化名)先後在兩家無資質幼兒園內不慎摔傷導致骨折,第一次他獲賠1萬元,第二次因園長拒賠而起訴。記者昨天獲悉,通州法院一審判決幼兒園園長賠償小鑫6000餘元。
  去年3月,小鑫在通州區馬駒橋鎮一家無資質幼兒園玩耍中不慎摔傷,導致左手尺骨骨折,後獲賠1萬元。
  去年8月,小鑫尺骨骨折愈合後轉到馬駒橋鎮秦某開設的另一家無資質雙語幼兒園學習,但剛滿一個月,他在玩滑梯時又不慎摔傷,導致右手掌骨骨折。
  小鑫的父母稱,這次幼兒園園長只支付了少量醫療費,故起訴索賠3萬元。
  該園園長秦某辯稱,小鑫體質較弱,比較調皮,老師指導小朋友玩木馬時,小鑫獨自去玩滑梯導致受傷,其最多賠償2000元。
  經法院核實,除去秦某已經賠償的部分,小鑫的其他損失為6000餘元,故判決由秦某賠償。  (原標題:幼童黑幼兒園內兩次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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